山西这十年 | 第四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8月1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发布会,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请他们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张世文介绍总体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马学英:
中新社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是如何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郭明杰:
感谢记者的提问。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共听取审议153个工作报告,检查调研6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0次专题询问和52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聚焦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人大监督的鲜明特征。 一是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报告,还先后听取审议了转型综改、电力体制改革、能源革命、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力,今年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打出监督“组合拳”。下半年还将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保护生态环境频频出手,精准发力。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全覆盖。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汾河保护情况,下半年将对今年1月出台的汾河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持续助力一泓清水畅流黄河。 三是围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这两项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的新职责,制定五年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盯紧百姓钱袋子。连续4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大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基本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四是围绕就业、教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文物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开展监督。从去年开始专题视察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并形成制度化安排。聚焦脱贫攻坚战,通过多种监督方式持续跟进、推动落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领导带队就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执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 五是围绕监察和司法工作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两次听取监委有关工作报告,展现了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公益诉讼等报告,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 十年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把握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必须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必须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谢谢!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Plus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丰厚的立法成绩单。请问,主要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成斌:
感谢记者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的十八大至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84件、修改88件、废止45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09件。
概况总结这十年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修改和审议等所有立法过程和环节中,坚决及时完成省委交付的立法任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 第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中心,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来的指示精神,制定修改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聚焦全省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制定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机关运行保障等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 第三,积极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结合山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开展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山西实际问题。比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为山西地方立法工作的亮丽名片。这种立法形式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肯定与表扬。 第四,生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公开和立法评估等制度。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依托全省5000多个代表联络站平台,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第五,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继续推进人大牵头起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规草案,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意见,建立重要法规草案人大和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制定实施性法规和工作性法规相关制度,发挥法制委“统”与人大其他机构“专”的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今年将召开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党的二十大,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继续高效推进立法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谢谢!人民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过去的十年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领域立法项目比较多。请问这些年,经济领域立法主要有哪些亮点特色?对于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渊:
感谢记者的提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立改废并举,经济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经济类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共计制定40件,修改24件,废止19件,对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服务大局,扛起使命责任。适应国际能源发展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要求,及时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走出转型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及时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法治方式保障山西中部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锐意进取,推动转型综改。聚焦改革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立法助力破解改革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省转型综改拔钉清障、蓄势赋能。制定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强人才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山西综改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在全省开发区推广山西综改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和开发区条例,完成开发区立法“三步曲”,有力支持和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三是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构建起了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的高效审批监管模式。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围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审批这个核心,重点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工作要求、创新举措予以立法确认,促进我省企业健康发展、政府效能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大胆创新,促进产业发展。探索通过立法把政策转化为法规,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出台了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将我省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中具有山西特色的、长期性的、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的用电、土地、人才创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稳定下来,确保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制定了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促进我省醋业做大做强。出台了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我省康养产业合理布局、深度融合。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统计等方面的一批法规,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正向激励,支持干事创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法规中,一方面规定了对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法改革创新、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另一方面规定了容错机制,消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激发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激情和干劲。 十年壮阔前行,十年硕果累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从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展望未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按照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高效推进经济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人民代表报记者: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形式。请问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张国富:
感谢记者的提问。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环节之中,实行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等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体有以下做法:
十年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274件议案、8871件建议,都得到认真办理,做到了件件有回音。这些议案和建议与全省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与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密切相关,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有力推动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水平提升,更好发挥了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谢谢!
新华社记者:
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也就是常说的“双联系”,是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请问在提升“双联系”工作实效方面,近些年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感谢记者的提问。“双联系”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性安排,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这些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制度、平台、方式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突破。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各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规程等,形成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双联系”工作法规制度办法体系。同时,我们积极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建立列席代表座谈机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的工作更接地气。 二是搭建联系平台。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推进、持续发力,在全省建成了15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3783个人大代表联络点,实现了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联络站全覆盖,九万余名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全覆盖,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起较为稳固的工作平台。为了建好用好这一阵地,省人大常委会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整体统筹,先后制定了加强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联络站运行的指导意见,连续三年召开部署会、推进会、交流会,推动工作落实。全省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联络站+”工作模式。目前比较成熟的有“联络站+立法联系点”“联络站+预算联网监督”“联络站+代表约见”,等等。据不完全统计,联络站建设五年来,各级代表进站活动约16万人次,接待群众约20万人次,收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8.4万余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近6万件,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更大了,党的执政、政府行政、法的实施也有了更好的民意基础。 三是丰富联系形式。大力推进代表机关建设,明确提出代表工作不只是人事代表工委的事,也是各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工作机构,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联系代表办法,从联系形式、联系内容、联系次数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提升可操作性。具体来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机构联系代表从以前的电话、信件联系,拓展到经常性地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各类工作座谈等。可以说,现在只要常委会和各委员会组织有关活动,都会邀请代表参加,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据不完全统计,本届以来,常委会以各种形式联系省人大代表1.1万余人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越来越牢固。谢谢!马学英: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总监制/关秀兰 监 制/郝 刚 值班主任/段 巍
制片人/张 默 责 编/吴晶晶 编 辑/田 融